泸州市民注意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将于4月30日截止

2018-04-08 14:54:50   川江都市报

4月30日,泸州将截止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目前全市还有5000余人未进行认证,逾期未认证人员将暂停待遇发放。这是记者4月4日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泸州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泸州市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以及领取病残津贴人员须在今年4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亲自到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社保窗口进行认证。逾期未认证的,将从认证结束次月(2018年5月)起暂停发放。待本人补办认证手续后的次月再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当年内未完成认证的,次年办理时则需要到所在养老金发放地的社保局办理认证手续。

另外,居住地为市外的,可以在居住地的社区或县级社保局通过“网上协查平台”直接进行认证。如所居住地未开通网上协查认证的,请在泸州市社保局网站下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协查表》,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或县级社保局进行认证,并将此表寄回养老金发放地社保局。(记者 周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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