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绵阳市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获悉,为缓解物价上涨对绵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影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发文,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拟向绵阳市低收入群体发放2018年2月价格临时补贴。据悉,这是绵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调整优化后首次启动。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2月,绵阳居民消费价格(CPI)比去年同期上涨2.9%。全国同比上涨2.9%,全省同比上涨2.6%。绵阳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4%。由于春节错位因素影响, 绵阳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3%。其中, 鲜菜价格同比涨幅与成都基本一致,水产品、蛋类价格涨幅高于成都,2月成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5.3%。
绵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
(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二)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2月绵阳市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上涨7.3%,满足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体局和国家统计局绵阳调查队,以及各县市区、园区共同承担补贴对象基础数据统计,补贴资金测算、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
据介绍,本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对象包括两大类:
一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是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共计34万余人。
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按全市平均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计算,经过精确测算,今年2月价格临时补贴为每月每人20元,全市各级投入财政资金共计600余万元。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按程序启动,待相关事宜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现行资金发放渠道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据悉,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联动机制启动所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是临时性的,联动机制中止就立即停止发放。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当月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均不满足启动条件时,即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此外,联动机制是以市为单位统一启动或中止的。
据介绍,以前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以季度为单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规定启动条件时,低收入人群才能领到补贴。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2017年1月,绵阳市印发了新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将启动条件中的期限由连续3月变成了单月。补贴金将发放至补贴对象的社保卡,届时会注明“价格临时补贴”。(记者 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