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4月13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泸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闻通气会。
泸州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杨明辉,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贾牧,泸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朱清泸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安全生产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胡君华等参加了会议,并分别通报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取得的成效、开展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网络订餐整治工作情况。
据悉,泸州市自2016年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全域推进,部门配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7年,泸州市食药监部门共立案查办食品案件1043件,罚没款金额858.12万元,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1家。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泸州市网络订餐经营中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下一步,泸州市食药监局将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从建立网络订餐监管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从去年9月到今年4月,泸州市开展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四件。其中,肖某等五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00元至12000元不等。
泸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市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并把“地沟油”治理作为泸州市“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泸州”的重要工作,要求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地沟油”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惩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截止2018年4月,泸州市在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共计检查各类油脂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3000余家次,先后查获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涉嫌“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四件。泸州市食药监管部门表示,将一直全力以赴保持高压态势,对“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高度警惕,冒头必打,全心全意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程海英
附:泸州市涉嫌“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
一.泸州市江阳区花屿餐厅回收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油脂作为原料生产火锅底料用油案。
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后,一审法院分别判决肖某等五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00元至12000元不等。肖某上诉后二审法院于2018年3月2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泸州市合江县陈某某涉嫌回收、加工、使用“地沟油”案。
本案中陈某涉嫌将在江阳区大山坪和大北街开办的两家火锅店产生的潲水油经分类回收,初步提炼后运输到合江县榕山镇偏僻隐蔽的农村老家进行精加工,再将加工好的油品运回大北街一隐蔽的居民楼底楼门市内分装成小袋,最后作为锅底油供顾客食用。本案移送后,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侦察,对涉案人员采取了逮捕1人,取保候审2人的措施。目前本案已提交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
三.泸州市江阳区香某某(观澜国际店)涉嫌回收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油脂作为原料生产火锅底料用油案。
本案移送后,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侦察,对涉案人员采取了拘留4人,取保候审1人的措施。目前本案已提交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
四.泸州市泸县世某某烧烤店涉嫌回收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油脂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案。
本案移送后,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