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随着脱贫攻坚进程推进,村(社区)工作日益繁重、压力巨大,然而村(社区)干部待遇又普遍偏低,这一现实导致了村(社区)干部激情不高、工作推进乏力。针对这一现象,宣汉县花大力气,拿巨额资金,对全县569个村(社区)创新实施绩效考核管理,有效促进村(社区)干部队伍活力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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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县为激活基层发展“动力源”,切实推动县域重点目标任务全面落地,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创新出台了《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在考核内容上,将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推动发展、基层治理、安全稳定、环境综治等工作作为考核重点;在考核流程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强化静态与动态、考核与测评结合,按照“乡镇初评公示、组织部考核复查、常委会审核确定”程序,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以相应比例给予“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的综合评价。在结果运用上,按照县委常委会审核确定的评定等次,对“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给予村(社区)3万、2万、1万的不同额度绩效资金,按党支部书记30%、主任25%、文书20%、其他一职15%、所有组干部10%的比例,将绩效资金分配到各村(社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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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县出台的《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差”等次不给予绩效资金,并作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未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体贪污受贿、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受到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辖区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的。”等四种情形的村(社区)干部不参与绩效资金分配。这种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极大释放村(社区)干部服务农村发展的动力和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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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上对村(社区)干部实行绩效考核犹如一场‘及时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当口,为乡镇分担了压力、注入了活力。既解决了村(社区)干部工作累报酬低的尴尬,又破解了干好干差一个样,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的难题” 天生镇党委书记黄橹洁如是说。
黄红财 王凌峰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