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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禁开3个月慢性病处方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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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川卫医政函〔2022〕94号)规定“慢性病长期处方开具天数不受患者主观影响。开具长期处方时,应当根据患者诊疗需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情况下,一般在4周内,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2周。”省医保局未发布政策限制一次性开3个月用药,下一步医保部门将进一步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通知》相关要求,根据诊疗需要合理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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