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2018-12-11 10:20:10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四川省国防教育实施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经研究,省政府同意命名成都市国防动员综合训练基地等20个单位为第四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 

附件:四川省第四批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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