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公安交警实名曝光一批酒驾人员名单

2018-12-17 23:21:29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切实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安全暨“冬攻”行动,切实削减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近日,达州公安交警实名曝光了一批酒驾人员名单。希望广大驾驶人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此次公布的饮酒驾驶人名单共210人,均为达州公安交警在10月份查处的酒驾人员,均系饮后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是醉酒驾驶,后果更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达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长黄克应表示,岁末年终是是各种饭局酒局汇集的时节,达州公安交警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常态治理、综合治理,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严整治。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存侥幸心理,敬畏法律,共创文明,共享平安。

曾猛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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