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减负36亿元 四川超额完成工商业电价降价目标

2019-06-04 15:39:00   四川电视台新闻中心·四川观察

四川超额完成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目标任务:两批次降价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36亿元左右,降价幅度达到11.73%。

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4月以来,通过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多种举措,分两批次出台政策措施,超额完成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目标任务。两批次降价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36亿元左右,降价幅度达到11.73%,降价金额和幅度均超过去年水平,在全国排名靠前,较大幅度减轻了我省工商业用电负担。

从总体水平看,今年我省共降低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平均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8.495分,调价后由每千瓦时0.7245元降低为每千瓦时0.6396元,降幅达11.73%,降幅超过大多数省份和部分周边省份,电价下降明显。

从目录销售电价看,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分别降低每千瓦时8.59分,8.46分和8.32分,各电压等级降幅均超过11%。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降低后,由于实现与大工业电价同价,我省进一步对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进行了调整,将“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归并后,原“大工业用电”执行电价不变;原“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下的,执行电价不变,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赋予其自由选择权,进一步降低工商业用户的电费支出。从输配电价看,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分别降低每千瓦时5.83分,5.70分和5.56分,助力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分享电价改革带来的红利,通过市场化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此外,我省省属电网、地方电网等也同步于4月1日和7月1日起,分两批按照降幅不低于10%执行一般工商业调价方案,渠县、资中、华蓥等一般工商业电价较高的地区,降幅达到14%以上,青川降幅甚至达到30%。(孙时雨 杨砚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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