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陈华军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2019-07-02 09:22:00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陈华军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9〕121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陈华军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攀府〔2018〕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陈华军,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攀枝花市米易县人,生前系攀枝花市米易县林业局行政审批股副股长、林业工程师。2017年4月8日,陈华军在米易县丙谷镇农贸市场外铁路桥下为抢救落水儿童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陈华军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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