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九条”来了!四川率先出台9项措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2019-08-26 20:5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日下午,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在成都召开了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新闻发布会,针对于社会关心的防控非洲猪瘟、促进生猪市场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会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和成都海关、人行成都分行、银保监委四川监管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下称《措施》),从发展生猪生产、疫情控制、“用地、资金、人才”三大要素保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给予了众多的政策性保障,同时也给出了相应的操作、评判细则,可操作性强。

稳供应,《措施》明确提出,要保障老百姓餐桌上猪肉供应,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产保障供应,同时还针对于全省部分地市提出了《四川省生猪生产基本保障任务》责任书,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谋划好本地区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工作。

重保障,本次《措施》突出对“用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保障和支持;将对生猪生产进行合理的用地支持与布局,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划定范围。

同时,将从财政、金融、保险和降低成本3各方面进行全面保障,财政政策有5条:(1)统筹利用好中央和省下达的涉农统筹资金,在完成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约束性指标后,可统筹用于动物防疫、紧急动物疫病处置救助补助、生猪生产扶持等工作。(2)进一步完善生猪疫病紧急处置补助救助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对在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给予相应生产救助补贴。(3)各地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要尽快落实到位。(4)省级财政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化养猪场(户)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5)各地要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种猪场(含保种场)、标准化养殖场和屠宰厂建设等。

金融政策有3条:(1)要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对持续坚持生产的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不得停贷、限贷。(2)对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重点支持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3)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保险政策有3条:(1)落实能繁母猪和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养殖场户要及时足额理赔。(2)拓展开发政策性畜禽生产保险险种,积极推进生猪期货交易。(3)加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中小养殖户投保生猪保险,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政策有1条:对生猪养殖、种猪繁育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促升级,《措施》中提到,将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现代生猪良繁体系份,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加快屠宰加工业标准化建设和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包括重点支持部、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鼓励企业从国外引进良种,更新核心育种群;加大乌金猪、雅南猪、藏猪等地方特色优质猪种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备份场,推动产业化开发。

严打击,突出打击五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秩序。一是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故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行顶格处罚。二是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对环保不达标、不符合动物防疫等条件的,或因检测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导致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依法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五是强化打击走私生猪产品国际合作,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陈洪波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