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消防救援被称为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近日,四川出台《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各项社会优先优待提供了政策保障。
据悉,《实施细则》所称消防救援人员是指《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明确的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含消防文员)适用于细则部分内容。《实施细则》主要从职业荣誉、经费保障、车辆通行、社会优待、招录及退出、医疗优惠、配偶安置、教育优待、工资待遇、住房保障、科研保障、职业风险救助等多个方面内容,对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进行了明确。
职业荣誉
消防救援人员获得应急管理系统奖励的有关待遇等同于军队奖励待遇
在职业荣誉保障方面,《实施细则》除了明确重大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要安排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外,还明确提出要将消防救援人员获得应急管理系统奖励的有关待遇等同于军队奖励待遇。同时,要将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名录载入地方志。此外,还要为消防救援人员家庭颁发“消防员之家” 门牌,并为新入队的消防救援人员和退出 (不含辞退、开除)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举行迎送仪式。
经费保障
消防救援队伍业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
消防救援队伍的业务经费谁来保障?别担心,《实施细则》也给出了明确规定:消防救援队伍业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救援机构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同时,加强队站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
车辆通行
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消防救援车辆符合规定的免收车辆购置税、车辆通行费和停车费,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人员抚恤
按规定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
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其中低于原来待遇的,采取平稳衔接的办法解决,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社会优待
在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看病就医等方面享受优先优待政策
在交通出行方面,消防救援人员可享受优先购买车(船) 票或值机、安检、候车(船、机) 、乘车(船、机) 服务,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在参观游览时,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参观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景区时,享受当地对现役军人的同等优待。
在医疗救治方面,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并享有优先医疗救治权。各级医院建立消防救援人员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消防救援人员凭相关证明进入优先服务流程,实施先救治后付费。
招录及退出
退出消防救援队伍后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复工复职:预备消防士和三级、四级消防士入职前是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 的,退出( 不含辞退、开 除)消防救援队伍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 、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优先招录: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三级、四级消防士退出消防救援队伍后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招用、录用和聘用工作人员或职工时,对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 员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
配偶安置
消防救援人员的配偶参照军人配偶享受优待
《实施细则》明确,消防救援人员的配偶参照军人配偶享受优待。消防救援人员因工作需要跨地区调整交流的,符合条件的配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相应权限,参照《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四川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工作随调。配偶无工作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教育优待
在教育方面享受与驻川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实施细则》明确,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在川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与驻川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其中,烈士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由当地市( 州)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范围,给予生活补助;在公办 学校接受高中学历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工资待遇
消防救援人员实行全国统一的消防救援队伍工资制度
消防救援人员实行全国统一的消防救援队伍工资制度。按属地原则,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执行省直机关1993年工改保留补贴、规范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的项目和标准,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及以下单位执行所在市 (州)市直机关 1993 年工改保留补贴、规范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 和奖励性补贴的项目和标准。
住房保障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
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家属、退出(不含辞退、开除) 消 防救援队伍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在申请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时,抚恤、补助和优待 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以上人员符合当地住房保障 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何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