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月26日,记者从泸州市江阳区住建局获悉,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局就推迟全区建筑工地复工时间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前停止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住建部门同意,任何建筑工地不得擅自复工。申请复工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复工人员名单报区住建部门审核,并组织复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复工前各建筑工地要认真开展工地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强化工地值班值守,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清理报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各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
蔡有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