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日前,四川出台《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全省各级国资监管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协同监管合力明显增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总体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基本形成,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统筹有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氛围更加浓厚,全省国资国企整体功能有效发挥,服务中央和全省战略发展全局的能力全面提升。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县(市、区)根据本地国有资产的总量,具备条件的可在机构限额内单设国资监管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要明确承担国资监管职责的机构,确保职能职责、工作力量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决策部署,逐步将由其他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构建全省统一的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制度。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综合平台,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国资监管大数据与企业服务云平台,形成全省国资监管“一张网”。
同时,《意见》强调,要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协同推进国家和全省重大发展战略落实,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协同推进落实社会责任。
此外,要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全省国资系统人才交流,探索建立各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之间、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人才双向培养制度,大力推动全省国有企业联动开展人才招引,实现人才资源共引共育共享。探索建立各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外部董事、职业经理人及各类专业人才等人才库共建共享机制,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