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进一步提升四川省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培育、管理改革,创新能力提升,开放合作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重点。
在强化基础研究创新平台的建设上,包括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和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围绕网络信息、能源、空天、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启动建设四川省实验室,加快创建国家实验室。部署建设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在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的培育上,《实施意见》鼓励采取特聘岗位、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才。支持引进人才担任省属高校院所的领导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完善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的人才激励引导政策。《实施意见》还明确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长期稳定研究和承担重大科研任务。
在深化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改革上,《实施意见》提出探索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在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试点科研项目自主验收。
在提升基础研究主体原始创新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支持高校院所自主布局,重点加强国家和省一流学科与支撑四川产业发展的相关基础学科建设,如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等;鼓励依托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建设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
在提高基础研究开放合作水平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筑牢四川区域创新支撑。支持成都做强原始创新极核、支持绵阳高水平建设中国科技城、支持五大经济区结合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强川渝地区创新协同,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创新发展;要求加强国家重点区域对接合作,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国家重点区域的科技创新合作对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