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分批次错峰放假、错峰开学。
寒假起止时间
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原则上于2021年1月16日起放寒假。
小学、初中
所有年级原则上于2021年1月18日-1月23日考完即放寒假,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区县根据考试结束时间错峰安排。
高中(含中职)
一、二年级根据考试安排考完即放寒假,原则上于2021年1月24日放寒假;高三年级由学校根据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中小学校在组织完期末测试后不再组织学生集体返校。考试成绩由教师一对一告知学生家长,不得在微信等班级群内公开学生成绩。
开学时间及要求
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2021年春季开学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从2月27日起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 2021年春期开学疫情防控要求与2020年春期开学要求总体一致,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要在开学前全覆盖检查,市局随机抽查,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得开学。
驻泸高校
根据学校实际,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实行错峰放假、错峰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