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日前,省政府原则同意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授权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凉山州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19〕6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15年第25号令)等规定,依法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并将招标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