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对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其中,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5.15”办案组荣获“表现突出集体”,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赵尤嘉荣获“表现突出个人”。
2020年7月至11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各地迅速行动、部门通力协作,全国共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5841起,罚款2.40亿元。发现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线索1311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768起,打掉环境污染犯罪团伙379个,捣毁犯罪窝点780个,批捕犯罪嫌疑人1253人,检察机关已起诉301起案件,审判完成160起,判决罪犯 335 人,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中,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三部门联合行动,突出“三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为),以专案经营的形式,集中力量、精准打击,严惩2起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刑事拘留5人,判决企业1家和相关人员5人,罚金15万元)。案件执法查处精准有力,查办快速高效,得到上级和市民朋友充分认可。
近年来,我市聚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2018年以来,全市相继破获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罪案件5起,截至目前,共计刑事拘留5人,判决16人、企业3家,判决罚金99万元,严厉打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