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绵阳19条“硬”措施加速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2021-08-10 15:33:00   绵阳日报

近日
绵阳市出台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是全省第一个出台
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的市州

近年来,绵阳市场主体发展总体比较平稳,总量稳居全省第二位,但增速较缓。尤其是去年以来,成都、宜宾、雅安等地市场主体增长较快,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发展异常迅猛。”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底,绵阳市场主体388777户,亟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意见》从优化政务环境、发展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19条措施。

优化政务环境方面

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
整合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实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

推行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
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
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推进电子照、章、证一体化应用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实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一事联办”。

优化发展环境方面

立足产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能源化工等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核技术应用、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特色优势产业,引育一批以集成产品、配套生产零部件为优势和特色的新型显示、汽车、新材料等产业的配套企业,打造产业集群。

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鼓励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等科技服务。

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
积极推进“8+1”现代服务业体系发展,推广智慧农贸市场等“智慧+”商贸运营新模式。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市场主体
加快构建“6+10”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新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带。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清单之外违规制定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

促进区域合作聚集市场主体
促进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等产业深度区域合作,形成市场主体聚集效应。

发展平台经济催生市场主体
实现互联网平台内市场主体户开业登记“一表智能填报、一键智能审批”,鼓励支持异地电商平台中的本地经营主体线下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优化市场环境

完善主体发展奖励政策
对新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通过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认定,成功取得“军工三证”等的企业,对获得国省市质量奖和主导参与行业、国家、国 际技术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给予奖励。科学制定并主动兑现各项降费惠企政策。

加大税源培植和金融支持力度
减税降费、培育新税源,鼓励银行推行专利等混合质押融资。

提升企业运行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引导市场主体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快建设一批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应用拓展延伸。

规范提升中介服务能力
降低中介服务准入门槛,坚决查处中介机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

优化法治环境方面

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
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

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绵阳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意见》的实施,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尽快实现绵阳市市场主体增量和总量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新增市场主体年增长达10%以上;到2021年底市场主体达40万户,到2025年底,市场主体力争达5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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