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攀就业
“真金白银”筑巢引凤
只要您来攀就业、创业,包括招用您的企业,全都可以领补贴!攀枝花出台的《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涉及就业创业的就有六项补贴,资金从150元/月到3000元不等,最高可达10万,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

图片来源:摄图网(已获授权)
补个人
在攀就业:
中小微民营企业引进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保的,按本科500元/人/月、大专300元/人/月、中专200元/人/月,给予引进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助。
在攀创业:
大中专毕业生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享受最高500元/月租金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享受最高300元/月的基本运营补贴。补贴期最长36个月。
补企业
企业吸纳外地人员来攀就业奖补:
对吸纳外地人员来攀就业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中小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1000元/人给予单位一次性就业奖补。
在攀创办企业并吸纳就业:
毕业五年内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攀创办的企业,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人数给予就业扶持奖励,招用3人及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补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人才工作站的高校和职业院校,为在攀企业成功引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引进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的,给予400元/人一次性奖补。
创业孵化园场租补贴
对在攀首次创业的毕业五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入驻市内高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的,享受最大30平方米的免费场地支持,孵化园相应场租由财政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