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市委编办获悉,日前,成都集中印发《成都市赋予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权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的实施方案》等五个具体方案,赋予镇街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权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对需要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对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对派驻基层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协调权五项权力,着力解决基层现代治理中出现的属地责任扩大化、事权下放“一转了之”,权责不匹配等问题。
这是继去年底首推镇(街道)职责任务、公共服务、属地管理“三张清单”制度之后,成都在统筹推进基层“扩权赋能提效”上打出的又一记“组合拳”,将成为纵深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引领基层赋权赋能制度建设的又一亮点品牌。
“这五个方案的制定,将增强街道的统筹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实际执行过程中‘喊得动人’‘推得动事’,形成镇(街)‘一盘棋’的局面。”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五个方案》在坚持部门职权法定的前提下,逐项落实落细赋权措施,压紧压实赋权工作机制,明确赋权范围、规范操作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配套保障,在内容上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落实落细了乡镇(街道)权力责任,着力解决镇(街道)权责不匹配,‘权小责大’难题,解决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越位’、工作手段‘缺位’和承担责任‘错位’的问题。”
比如,赋予镇(街道)对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权和任免建议权,重在理顺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提高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主要负责人选任的“话语权”;赋予镇(街道)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重在保障镇(街道)参与辖区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赋予镇(街道)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重在厘清条块管理权限,栓紧依法履职的责任链条;赋予镇(街道)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重在优化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流程,提升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赋予镇(街道)基层执法力量统一协调权,重在整合基层治理力量,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该负责人介绍,这《五个方案》是坚定贯彻中央关于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统筹协调权、综合管理权和应急处置权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省委纵深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超大城市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旨在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衔接,形成机构职能内外融合的“化学反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发展实效,持续提升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记者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