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贯彻实施!这场执法检查开展

2022-03-18 08:41: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3月16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肩负着重大责任。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2021年7月1日,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在云贵川三省同步施行。

动员会上介绍,为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贯彻实施,3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泸州市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对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为做好此次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有哪些成员?会上介绍,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任组长,成员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城环资委组成人员、部分专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组成。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哪些?一是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二是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即“五个统一”的情况。三是省(市、县)共同建立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机制运行情况。四是“共同决定+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会上介绍,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后,省人大城环资委将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向全国人大环资委专题报送相关情况和跟踪督办。

“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就是要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推动解决制约赤水河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共同决定+条例’得到有效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介绍,这次执法检查,是对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自2021年7月1日实施以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工作之一。

会上,泸州市政府、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作了发言,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提供了书面材料。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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