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一府一委两院”办事机构联席会议召开,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计划。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立法计划方面,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项目37件(其中,继续审议项目9件,初次审议项目28件),审查市(州)地方性法规项目37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项目5件,调研类项目18件。其中提到,今年我省将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水文条例、供销合作社条例、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改高速公路条例等。
在监督工作方面,2022年共安排了5个方面44项具体监督事项,主要涵盖经济、民生、生态、法治以及预决算、国有资产监督等重点领域。经济建设方面,围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耕地保护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文化旅游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科技创新工作推进等开展13项监督。民生建设方面,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双减”政策、保障就业、民族团结进步、保障粮食安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民生实事等开展8项监督。生态建设方面,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落实,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和绿色低碳发展,黄河、嘉陵江、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6项监督。法治建设方面,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支持保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等开展6项监督。预决算和国有资产方面,围绕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的审查监督,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开展11项监督。
在代表工作计划方面,记者关注到,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组织在川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川渝两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工作情况。同时,将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研,制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推动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持续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加快推进“四川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