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②丨四川印发《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 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田长

2022-07-20 10:34: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提出,分级设立田长,省级设立总田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设立副总田长,由省委专职副书记担任;设立省级田长,由其他省级领导按联系指导市(州)分片负责。市、县、乡三级设立田长、副田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田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田长,结合实际分片分区负责。村级设田长,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担任;在村级党组织书记统筹下,本村(社区)范围内设置网格员,由村级“两委”委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村级事务代办员等担任。

《意见》明确五级田长职责及田长制工作机构。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任由同级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1名同级政府副秘书长或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同志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有关部门为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建立起多部门参与的协作制度,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杨璐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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