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司法局以人民调解为抓手 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2022-08-31 15:52: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年来,崇州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诉源治理的方法路径,充分发扬人民调解优良传统,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深耕”诉前解纷,“减负”诉讼增量,助力赋能崇州市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宜业、智慧韧性的郊区新城。

多渠道搭建人民调解平台。崇州市司法局夯实基层调解阵地,依托“村(社区)法律之家”,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力量,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等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入户全覆盖,确保“村村通调解,就近可调解”;培养专职调解队伍,在持续巩固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同时,积极培养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强基层服务供给。目前已聘任7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各镇(街道)调委会和各行业组织调委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后,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为99.08%,同比增加0.39个百分点;崇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在信访、医患、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住建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有针对性建立调解组织,高效率、高质量回应人民群众的调解诉求,同时崇州市市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增至11个,由委托转向嵌入,推动崇州市法院发布物业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引导社区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通过对话解决纠纷。诉前纠纷调委会调处的“刘某等人与李某关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获评2021年度“成都市政法系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多元化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崇州市司法局以问题导向促机制完善,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信息共享、人民调解进项目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实效性。吸纳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成立主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尖刀连”,做好重点案(事)件调处攻坚。2022年上半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3件,调处成功1390件,调处协议涉及资金2596.57万元;崇州市司法局优化多联互通联调体系,立足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中的第一链条优势,全面落实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体责任,主动靠前,深化诉调、公调、检调、访调、交调“五调对接”,对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参与调处化解,有效缓解法院、公安和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下沉到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排查调处回访各个环节,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创设“双线融合”智能化调防体系,将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全市网格管理,线下织密“市—镇(街道)—村(社区)—林盘院落”四级网格,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本台账,依托市智慧治理中心,线上建立“矛盾纠纷预见分析—专项排查—就地化解—结果反馈”闭环式调防体系,推进社区治理和社会治理双线融合。

多方位保障人民调解长效长治。崇州市司法局做优组织保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市级预算,并实行动态增长。制定下发《崇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崇州市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评价标准体系,通过规范管理保障队伍质量;崇州市司法局强化能力建设,坚持集中培训与自我提升相结合,问题导向找不足,对比先进找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升调解队伍的技能和素质。同步加强考核检查,做实日常考核,加大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随机抽查和定向检查频次,确保工作干在平常、严在经常。规范定期考评,细化考核要求和内容,采取听、看、查、评“四步法”,全面客观考核打分,如实反映工作实效,以实绩定收入,激发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会保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题中之义,是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崇州市司法局以“排头兵”的姿态,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探索推进诉源治理,“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进一步明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诉讼增量明显下降,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崇州市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增强。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