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4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消委获悉,2023年一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175件,解决13904件,投诉解决率98.0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5.0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4.31万元;接受消费者咨询2.65万人次。
据介绍,在2023年一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但与上年同期相比,质量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价格和合同的投诉总量分列投诉总量的第三、第四,同时投诉比例上升幅度列居前列。
按商品种类划分,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和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2年同期相比,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消费投诉上升趋势明显,而房屋及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等呈下降趋势。
按服务种类划分,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2年同期相比,生活、社会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及公共设施服务等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销售服务和通信服务等呈下降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对食品安全、商品价格、节假日消费、预付式消费等多个消费投诉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与解读。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一季度,食品类投诉1727件,占投诉总量的12.18%,居商品类投诉之首,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涉及食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品质量问题,如经营者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或以次充好等问题;二是食品标签问题,如标注不规范、销售“三无食品”;三是食品类产品宣传问题,如经营者夸大、虚假宣传或对产地、原料等重要信息进行不实说明。
价格类投诉较为突出。2023年一季度价格类投诉2150件,位列总量第三,环比上升6.4%,投诉上升幅度位居榜首。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经营者低标高结、“反向抹零”;二是违规收取餐位费等费用;三是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或春节期间涨价幅度较大;四是涉疫药品、甲流治疗药品等医药及医疗用品涨价销售。
节假日消费投诉问题增多。随着疫情好转,餐饮、旅游等消费迅速回暖,甚至出现报复性消费,随之带来相关服务类投诉也成了一季度的新热点。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产品和服务不明码标价,如景区餐饮菜品涨价未标明;二是转嫁经营成本违规收取费用,如观看3D电影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3D眼镜;三是促销活动规则不明晰,收费项目告知不清或肢解项目收费;四是节日期间服务效率和质量等级降低;五是网上订餐、外卖送餐不及时;六是预订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后,消费者到店后无房入住或擅自加价、降低标准提供服务等问题。
预付式消费问题亟待规范。预付式消费在方便经营者锁定目标客户、及时回笼资金等方面激发了经济的活力,也为消费者带来一定实惠和方便,但由于消费者先付款,经营者后履行义务的模式,消费者承受较大风险,投诉量长期居高不下。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引发的格式条款侵权、承诺不兑现、退费难、关门跑路等问题不断。一季度涉及教育培训、美容服务、健身娱乐等领域的预付式消费投诉问题突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承诺兑现难,经营者在办卡前承诺的服务标准、质量无法达到;二是经营场所突然关闭或变更经营主体,债权债务不做妥善处理,引发群体性消费投诉;三是合同中“任何情形均不退费”“本店有最终解释权”等格式条款侵权;四是对会员卡使用规则约定不清,擅自增设使用条件和要求。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潘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