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同步施行,这是四川省市州之间的首部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安宁河
安宁河是金沙江二级支流、雅砻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凉山州冕宁县彝海镇,干流全长328公里,流域范围涉及攀枝花市、凉山州11个县(市、区)。区域独特的气候、资源和地理条件,造就了四川第二大平原安宁河谷平原,滋养着凉山、攀枝花两地人民。
长期以来,攀枝花、凉山对安宁河的保护原则、标准、范围、措施不统一、行政执法不同步、处罚标准有差异等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推动上下游齐抓共管、协同保护迫在眉睫。
作为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涵盖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文化保护与传承、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九个方面的内容。《条例》出台将推动安宁河流域的治理标准由“一域两标”向“一域一标”转变,保护主体由市州“独唱”向市州“合唱”转变,治理方式由单一治理向依法综合治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