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部门发文!事关这笔省级财政资金→

2025-11-27 14:59: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切实加强省级财政防震减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日前,财政厅、四川地震局印发《省级财政防震减灾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所称省级财政防震减灾资金(以下简称“防震减灾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震灾害应对能力薄弱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提升防震减灾能力的资金。

《办法》明确,防震减灾资金具体支持事项包括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其他事项,不得用于人员日常工资、奖励和福利等支出,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及住宅、偿还债务等支出。

防震减灾资金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分配。其中,因素法分配适用于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选取地震监测能力、地震危险区数量、地震发生次数、资金绩效4项因素,分别按30%、30%、20%、20%权重测算分配。

根据《办法》,四川地震局收集审核防震减灾资金分配所需基础数据,根据资金年度预算规模,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会同财政厅履行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后,财政厅联合四川地震局下达资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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