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记者从泸州市客运中心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防范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1日起,在泸州市购买省际、市际客运汽车票,也要和购买火车票一样实行实名制购票了。届时,对应车票上将注明出行乘客的身份信息。
“2月1日起,改变的主要是市际客运班线,在站内窗口购票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据泸州市客运中心站副站长黄平介绍,目前,该站客运超过800公里的超长客运班线,如泸州至贵阳、泸州至攀枝花已实行线上线下实名购票和实名检票制度,但跨市班线仅实行实名检票,并没有强制规定实名购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的工作通知》,2月1日起,全省始发或者配载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的客运站,都须实行实名制购票。
黄平介绍,该规定实施后,购票基本流程没有变化,只是乘客在客运站窗口购票时,应主动提供乘坐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客运站在出票时,客票上打印出的信息也将包括乘客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其中身份证号码从左至右第7位至第14位数字以“*”代替。通过网络和电话等方式购票的乘客,也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乘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乘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记者 杨理 实习生 莫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