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1955个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取特别法人“身份证”

2018-02-09 11:11:59   内江日报

2月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预计2月底,全市1955个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意味着,有了这个证书,居委会和村委会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事项将更加顺畅。

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这标志着我国村(居)民委员会已正式具备法人资格,法律主体地位凸显,村(居)民委员会可以自主参加社会经济活动。

今年1月以来,我市开展了1955个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颁证工作。目前,东兴区、隆昌市、威远县已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信用代码颁证工作。预计2月底,全市1955个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为村(居)民委员会颁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使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将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记者 刘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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