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大气污染防治一直是国家和老百姓十分关注的话题。6日上午,乐山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乐山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分别介绍了2017年冬季以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和空气质量改善、工业污染防治、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的管控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1、2月乐山空气质量在城市排名中实现大幅进位,改善幅度位列全省首位。
从会上获悉,四川省环保厅在春节前后做过一次民意调查表明,群众对乐山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的认同度已经达到了81%,全省排名前列,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数据显示,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乐山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71,同比改善13.08%,改善幅度全省第4;优良天数65天,同比上升27.1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指标均实现同比下降,其中PM10、PM2.5、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分别同比下降21.28%、24.53%、42.0%、9.88%、5.88%、0.73%。
2018年1月、2月乐山市空气质量分别同比2017年改善30.4%、15.99%,当月改善幅度均为全省排名第1。截至2月底,同比改善24.9%,累计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1;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31.32%,累计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1。空气质量城市排名分别为12位、13位,同比均进位6位。等级为优的天数增加了5天;重度及以上污染3天,同比减少11天,且未出现1天严重污染。6项污染物指标全部实现同比大幅下降。
春节期间,乐山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重点区县及时制定发布禁限放通告,环保、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强化源头管控、舆论宣传、联合执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测算,2018年春节7天假期同比去年春节期间削减PM2.5年均浓度0.76微克/立方米,占到全年削减目标任务5.6微克/立方米的13.6%;2月16日大年初一当天,PM2.5浓度同比削减179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50%,单日对年均浓度的削减达到0.49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占比达8.75%,1天削减量抵得上1个月的努力。在气象条件劣于2017年春节同期的条件下,乐山市综合指数5.88,同比2017年春节改善24.1%,PM2.5、PM10浓度分别同比下降31.6%、31.4%。犍为县、井研县、沙湾区等地空气质量也实现同比大幅改善,改善幅度分别为33.1%、32.1%、20%。
据悉,2017年3月以来,乐山市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力度之大、措施之严格前所未有。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717台共1030蒸吨,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小型燃煤锅炉“清零”;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改电、改气和超低排放改造;全市107户陶瓷企业,136条生产线完成辊道窑煤改气,21家陶瓷企业关停或退出;全年压减燃煤消费量约300万吨。指导11家水泥企业提高脱硝效率,督促福华、金石焦化、振静皮革等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3472家,关停取缔1766户,关停整治砖瓦174家、石灰土窑68座。城区清洁程度显著提高,城区运输货车、工地道路扬尘等管控措施逐步到位;完成主城区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建成区散煤清零;开展机动车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注销黄标车3.95万辆,重污染天气货运车辆绕行;有效管控春秋季秸秆禁烧和露天焚烧。从2017年下半年来看,乐山市7、8、9月连续3个月实现全部达标,历史上从未出现。
同时,乐山修订完善了省内最严格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污染源减排清单。2017年11月以来,共启动12次重污染天气预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百日行动”和多轮次大气污染强化督察,严格落实水泥、砖瓦行业错峰生产,重污染预警期间大型燃煤锅炉、钢铁、陶瓷、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严格按清单要求减排,协调市、县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消霾作业81次,发射火箭弹335枚,促进了应急响应时期大气环境容量增加。冬防期间,在不利污染气象条件下,乐山市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从以往“升的快、降的慢”逐步变为“升的慢、降得快”,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乐山将坚持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分工责任,齐抓共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常态化,持续抓好工业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严控高污染项目,燃煤消费总量,加强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做精做细,努力实现2018年PM2.5年均浓度49.8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并力争在3至5年内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