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到2023年,构建起广泛收集、科学研判、及时发现、精准溯源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问题管控格局。
《意见》明确,要拓展线索来源。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作用,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实施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推进环境质量、监督检查、应急信访、自行监测等信息公开。鼓励各市(州)依托报刊、电视、网站开设“曝光台”,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督促排污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意见》要求,要强化科技支撑,通过完善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固体(危险)废物全程管控、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和提升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等。推进固定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提升PM2.5和臭氧协同监测能力。实现各市(州)应急执法(特种)车辆、无人机、走航车等设备或服务能力全覆盖,县(市、区)配备应急执法(特种)车辆、无人机、快检设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建立全省执法装备调度机制,根据需要实施执法装备统一调度。
要加强协同联动,落实现场巡查机制,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提高乡镇履行职权能力。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以及工作提示约谈通报等制度,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同时,要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和加强区域联动执法。加强与渝、黔、滇、藏、陕、甘、青等省(市、自治区)联合执法,开展省内交叉执法,以执法计划共商、进度同步、标准统一为重点,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能力。
《意见》还强调,要推动暗查暗访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常态化暗查暗访,坚持问题导向,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通过拍摄制作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移交突出问题清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方式,传导压力,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