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唐超为烈士。
唐超,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遂宁市船山区人,生前系遂宁市和谐出租车有限公司驾驶员。2019年3月15日,唐超开车路过遂宁市船山区公园桥渠河路边时,下河勇救落水女孩。因水温太低、体力不支,英勇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