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关于提高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效率和效益的建议

2018-01-23 15:37:56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近日获悉,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在今年四川省两会上提交了题为《关于提高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效率和效益的建议》的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提高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效率和效益的建议

涉农资金,直接面向“三农”,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事关农业农村工作大局。提高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效率和效益,对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推动财权事权匹配的改革、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有着重要作用。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出台以来,通过试点探索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对于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但是,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县级对涉农资金整合仍存顾虑。一些上级部门非统筹整合类的资金采取竞争立项将整合资金县排除在外;一些部门下达任务清单,并在内部考评,给基层无形中带来压力。资金被整合掉的部门害怕完不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影响后续资金争取,不敢如实报告整合资金数额;或知道资金要被整合,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是部门项目管理容易出现风险。资金整合后,项目变换了主管部门,在监管方面易缺位;部分管理权限下放,乡镇、村承接能力不足,易出现风险。

三是资金来源多头交叉重叠问题并未根本解决。部分领域专项资金来源多头,部门协作不够,项目实施内容存在重复和交叉现象。如涉及农村住房建设的资金有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等,资金分属不同的部门,政策补助标准差异较大,扶持对象交叉重叠。

四是政策的公平性方面矛盾凸显。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范围只能是脱贫规划内的贫困村和贫困户,非贫村、户得到的政策支持较少,导致贫困和非贫间差异较大。

五是个别地方扶贫资金管理仍需加强。一些地方扶贫项目实施缓慢,项目报账不及时,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存金额较大,扶贫资金没有及时形成实物量;个别地方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分析这些问题,我们有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加快推进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

实施多年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积累了不少问题,地方政府反映最集中的是缺乏自主权。地方政府拿着大致55%的财政总收入,承担着85%的财政总支出,差额部分由中央转移支付补充,但是转移支付在列支和使用等方面存在较大弹性,也因此导致了地方政府到中央部委“跑部钱进”、“跑冒滴漏”等效率损失问题。国务院给出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才能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因此,建议加快推进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改革,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提高供给效率,促进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二、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扶贫项目库的滚动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加快建设进程,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出现项目启动不够及时,“钱等项目”的现象。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存量资金管理,建立预算与项目执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合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资金整合,不是为整合而整合,而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脱贫攻坚成效。要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做好项目和资金的有效对接,根据年度资金规模和余缺实际,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建立科学的资金分配制度,增强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尽可能将资金分配因素化、标准化和公式化。县级在可预估转移支付规模的情况下,提前谋划筹备项目。

三是探索扶贫项目评估评价机制。要建立扶贫政策事前评估机制,增强扶贫项目决策的连续性、前瞻性、全局性和科学性,使扶贫政策更加精准有效,使资金有的放矢、精准投放、用得其所。完善项目执行跟踪问效制度,梳理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项目与预算安排的动态调整。建立事后绩效评价机制,以效益发挥为主线,调整和完善政策制定、预算安排和项目管理。

四是创新涉农资金使用方式。研究资金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集中统筹转变,由直接补助转向间接支持转变;充分利用贴息、基金、购买服务等手段,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将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份,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三、建立金融扶贫风险防范机制

脱贫问题,最终要依靠贫困地区自身发展来解决。不少地区将扶贫产业扶持的资金或贷款通过贫困户贷款方式入股企业,虽然短期看贫困户贷款入股能取得稳定收益,但仍然蕴藏风险,一旦合作社或企业经营不善,贫困户将背上沉重的债务,返贫风险高,政府应该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严格扶贫资金监管

高度重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监管,始终作为“高压线”,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安全闸阀”。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要做实公开公示,增强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便于贫困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纪检、监察、财政、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和贫困村第一书记等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对违纪违规使用资金行为“零容忍”、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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